甘肃陇南成县:以“赶考”的姿态跑出“成县速度”******
——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2.17亿元,增速7.8%;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3.3亿元,同比增长17.3%;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亿元,同比增长9.1%;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个,总投资38.8亿元,到位资金15.14亿元,同比增长52.8%;
——集中力量打通城区10条“肠梗阻路”,埋设雨污管网20千米,完成道路改造9.1公里;工业增加值突破32亿元,建筑业增加值突破5亿元,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初步创建成功。
刚刚过去的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成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盯园区、城区、景区“三大区块”能级提升,紧扣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营商环境“三大环境”持续优化,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全县经济运行稳中加固、量增质优,生态底色更加靓丽,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绩亮丽喜人。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功,医疗救治中心、中医院整体迁建、儿童医学救治中心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加快推进,实验小学、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建成启用。
成县把项目建设作为主战场,创新项目推进机制,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围绕工业突破谋划扩容增量项目,围绕农业倍增谋划延链补链项目,围绕文旅融合谋划提质增效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破解投资难题,推动项目建设扩数量提质量。全年谋划实施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77项,完成投资29.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项目14项,落实债券资金4.7亿元,较2021年增长126%。同时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代办制,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个,总投资38.8亿元,到位资金15.14亿元,同比增长52.8%。
在加大项目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机制建设,形成了“政府总体负责统筹调度,部门协调配合全力落实”的项目推动机制,对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研究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各环节进行指标量化,明确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县上下谋项目、争项目、抓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跑出了项目建设的“加速度”。
坚持全县整体谋篇布局,“多规合一”编制全域全要素管控规划,“三区三线”划定通过审核,《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形成初步成果,12个城区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顺利完成,征收土地3200余亩,拆除“两违”建筑21座,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接续实施,1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序推进,梁山路、青岛路、团结路等按期建成投用,陇南大道、同谷北路等正在按时序进度统筹推进。一条条断头路被打通、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个个老旧小区换新颜,成县正在以“成县速度”推动城区发展。
道路变宽了、行道树变绿了、小巷垃圾不见了、城市“牛皮癣”消失了、商铺门店占道经营没有了。在加大城市项目建设的同时,成县重拳出击抓城市环境整治,“小手拉大手”“文明实践志愿行”“十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全县动员、全民行动、全域整治、全时保洁、不留死角、标本兼治、彻底整治、跟踪督查、严肃问责”等措施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品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成县紧扣“三新一高”要求深入实施强县域行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在重点上抓突破、在难点上动真格、在是落实上求实效,有效提升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和县域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尽心竭力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走进大路沟核桃科技示范园,一棵棵核桃树粗壮挺拔,每棵树上都有编号挂牌,详细记录了核桃品种信息。“我们已培养筛选出清香、香玲、陇南755等7个适合成县主栽优良品种,并实施嫁接换优、病虫害防治、配置采收加工设备等一系列提质增效工作。”成县核桃科技服务中心主任胡永辉介绍,全县已累计完成核桃品种改良800多万株,核桃良种率达85%,核桃产量达到3.69万吨、产值4.43亿元,以打造3个市级核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17个县级核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为重点,扎实推进了成县省级核桃现代产业园区建设。
在做强做优核桃产业的同时,加快推进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优化种植区域,发展蔬菜、马铃薯、油菜、中药材、魔芋等区域特色产业24.5万亩,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98家,“1+3+X”特色农业产业质量效益同步提升。紧盯八大产业链谋划实施各类补链强链延链工业项目26项,全年预计完成投资4.1亿元,同比增长95.3%;182个乡村旅游服务节点建成,打造旅游重点村27个,建成“电商+供销”县乡村三级配送总仓和“陇货入浙”甘味直营店,新研发网货产品72款,全年开展电商培训2206人次,完成电商销售额4.72亿元。成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力保障粮食稳产增产,高效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坚持延链强链,推动了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冬日的成县滨河公园,一派生机盎然,白鹭和灰头雁在水中捕鱼,红嘴野鸭和鸳鸯戏水,成群结队的鸟儿或飞或栖息在芦苇叶上,水中的鱼儿欢腾雀跃,勾画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画卷。
野生动物的回归,是生态向好的最好证明,也是对成县推动绿色发展成果的有力回应。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两山”理论实践,成县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手段、最强的魄力持续保持生态环保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淘汰拆除10座砖瓦轮窑生产线,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综合能耗、用水量分别同比下降14.9%、8.0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地表水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联合执法等涉水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河道违法设施,打击侵占河道、乱采乱挖等违法活动,持续推进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林业生态修复建设,完成义务植树122万株,栽植补植绿化苗木1.67万株,建设绿色通道162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蓄积量持续“双增长”,绿色发展理念正在成县大地深入人心。
一路披荆斩棘,一路凯歌前行。成县统筹调度、稳定预期,解民忧增福祉,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综合实力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以“赶考”的姿态跑出了“成县速度”,奋力谱写出了成县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