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清理校级科研机构——去除冗余之后,科研组织管理怎样优化******
光明日报记者 杨飒
高校是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过去十年间,高校科技力量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中,校级科研机构成为高校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
然而,近期不少高校却纷纷发布清理校级科研机构的通知,引发社会关注。清理校级科研机构释放出何种信号?学校应如何更好地管理校级科研机构?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2022年6月17日,在重庆大学的实验室,学生进行新型硅肥研究实验。新华社发
淘汰“僵尸”机构,减轻学校管理负担
近期,湖北大学发布《关于清理校级文科研究机构工作的通知》,称“为规范我校校级文科研究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文科研究机构科研水平……学校决定启动校级文科研究机构清理工作。”
稍早前,华南农业大学也在《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优化调整和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表示,对学校“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调整和清理(含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值得关注的是,在撤销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非实体科研机构的同时,该校还明确,要新建一批聚焦前沿科学的非实体科研机构。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郭英剑表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的原因,应该从其成立目的、运作情况等方面分析。一般来说,成立科研机构大都是为了促进学术发展,推进科研成果产出,支持科研成果的技术转化等。成立初衷往往是积极的。“但据我了解,一些校级科研机构在成立的时候,并没有获得学校的实质性支持,严格说来属于‘三无机构’:无经费、无人员、无办公场所,即学校不提供额外的经费支持,需要个人去申请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除了带头人外,没有编制,所以无固定人员,全都是兼职;因为无行政规划,也难以配套专门的办公室或实验室等。此类现象,在文科类科研机构中比较普遍。当然,也有一些科研机构,可能从学校某个部门或者机构负责人所在学院获得少量的经费支持,但大都不长久,很难维持一个科研机构的正常运转。”
郭英剑补充道,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一些高校所清理的科研机构,大都处于停运、负责人退休状态等等。因此,应该属于正常的清理范围。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张端鸿也认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主要是把名存实亡的“僵尸”机构淘汰掉,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校级科研机构从建立到发展,有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有的逐渐被淘汰走向消亡,都是可能发生的情况。”
张端鸿认为,校级科研机构的优胜劣汰是高校优化科研组织管理的必然过程。一些校级科研机构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逐渐被淘汰了;也有一些校级科研机构建立以来只是一个空转的平台,客观上需要清理。建立常态化的校级科研组织动态管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这意味着高校更加重视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2021年6月11日,中国农大河北省鸡泽县综合试验站小麦试验田中,师生们在田间采集数据。金书怀摄/光明图片
校级科研机构获批不易,但管理考核标准不完善
清华大学科研院丁帆等学者曾梳理了清华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学校自主批建科研机构和联合科研机构(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科研机构)。其中,自主批建科研机构分为部委委托学校建立、根据学校战略发展部署建立、学校顶层规划布局建立、学校为筹备政府批建科研机构建立四类。联合科研机构则包括与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国(境)外企业合作建立,与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或组织合作建立两类。
丁帆等学者认为,校级科研机构的出现为高校构建了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平台,开辟了多学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也为高校提高科研能力及实现协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发展道路。
那么,高校校级科研机构的建立和清理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可参考?
张端鸿指出,除了省部级平台、国家级平台有相应层面的管理机制外,一般性的校级科研机构均归属学校内部科研管理,其成立和清理主要依据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按照通例,高校层面会出台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条例或者办法,由学校科研部门、机构或组织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重要的校级科研机构需要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郭英剑介绍,对于少数获得学校经费支持的科研机构,高校一般都有考核指标;但是,对于那些“三无机构”,高校通常并没有具体考核指标,所以,机构负责人的成果,一般都被认为是科研机构的成果,以此作为机构能否继续存在下去的重要依据。当然,具体的管理,各校有不同的方式,但大都归科研处管理。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不少高校均出台了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不仅有设立要求,更有管理与考评指标。
例如《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中提出的申报标准之一是“申报科学研究机构必须以学校相关学科为支撑,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任务、研究方向,以及相对稳定的建设规划。”而在“管理与考评”中明确规定,“校级科学研究机构建设周期为四年。自批复日期起,四年建设周期结束,通过相关绩效考核可进入下一轮建设周期。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原科学研究机构的全体成员。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科学研究机构,由主管部门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撤销”。
张端鸿表示,校级科研机构是依托院系等教学科研组织建立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平台,也有少部分是完全独立于院系的。跟院系内设的科研机构相比,校级科研机构或者其负责人一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才能在学校层面获得审批。校级科研机构以学校层级的名义面向社会各界拓展科研合作。而涌现一批活跃的校级科研机构,有助于高校科研整体活力和实力的提升。“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比较灵活,有助于形成较强的科研资源吸纳能力。很多校级科研机构具有成长性,有些省部级平台、国家级平台也是从校级科研机构成长起来的。”
郭英剑认为,校级科研机构要想运转良好,就必须认真对待。“现在的情况是,申请成立获批不易,但成立之后,管理相对放松,很大程度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2021年6月26日,在江苏泗洪经济开发区新科技实验室内,党员工程师带领科研团队开展研发工作。耿怀军摄/光明图片
清理机构的同时,更应多扶持有潜力的科研机构
丁帆等学者曾在《设立校级科研机构的必要性探讨》一文中指出,校级科研机构的建立有助于发展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对高校学科建设及声誉提升起到重要作用。
文章表示,成立校级科研机构可聚集多方资源,突破传统学科束缚,通过集中科研力量,避免人力、物力和科研资源的隐性浪费,控制科研成本,降低科研工作重复率,提高科研成果产出率,拓展科研思路及方法,发展优势学科、开拓新兴学科,扩大高校的科研与学术影响力。
那么,校级科研机构建立后,如何才能保证其长效运转?
郭英剑认为,首先需要学校投入,并认真加以管理。“既然批准机构成立,就应该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为机构运转提供必要的支持。相比于为科研机构提供充足编制、供给办公场所,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虽然也有难度,但存在较大可能性。当然,如果成立该科研机构的目的,是为了以此为学校争取额外的科研经费,那另当别论。有了经费,即使没有固定人员,也可以临时聘请工作人员,或者按照科研项目要求聘请人员,会议室、实验场所等空间也都可以自行租用,机构也就可以迈开正常运转的第一步了。”
张端鸿指出,校级科研机构有效运行的关键是人,机构成立后,核心成员是不是继续在这个平台上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关键。高校应当对校级科研机构建立动态监测和管理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充满活力、具有影响力的校级科研机构。“我认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不应只把关注点放在‘淘汰后进’上,更要发现并扶持有潜力的科研机构乃至院系内设科研机构,同时不断优化管理。”
郭英剑表示,“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今天的文科科研机构比过去具有更大的作用与价值。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可以不局限于学院较为单一的专业设置、学术资源,通过科研机构的形式,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人员组织在一起,从而进行学科中各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重组,形成文理交叉。这样,一方面可以促使教师开展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可以为学生提供综合性的跨学科学习,达到扩展知识和创新思维的目的。”
他认为,如果建设得较为成功,校级科研机构完全可以在新文科背景下,发挥重要的纽带作用。“对于文科而言,已经到了科研机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用整顿清理的时机,对其中的‘潜力股’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让其在新文科背景下发挥文理交叉与融合的时代作用。这比一味清理、淘汰,意义要大得多。”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14版)
多地下调二套房首付比、发补贴,改善族住房消费意愿几何******
新春伊始,全国多省市密集召开“新春第一会”,部署全年经济发展工作。其中,“提振住房消费”成为多地扩内需的发力重点。
据国金证券统计,截至1月30日,全国31个省份中已有23个召开“新春第一会”,其中江苏、辽宁、上海、天津、广东、河南、云南、内蒙古8个省份发布政府工作“一号文件”。除天津外,其余7个在“一号文件”中均提出支持住房需求改善的相关内容。
中央层面,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强调“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
近一周以来,各地“因城施策”,加快落实各类降成本措施。目前,已有包括郑州、珠海、天津、福州等核心二线城市在内的近20城,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4%以下。此外,也有如济宁、长沙等城市,相继从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下调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等方面,加大对改善型住房需求的信贷支持。
多名业界人士认为,尽管目前中央和地方边际放松房地产需求调控的政策迭出,但在大部分城市的经济环境以及房价预期仍较弱的背景下,市场修复需要更长时间。“在住房需求旺盛的一二线城市,有望率先迎来市场复苏,楼市‘小阳春’或将在少数城市出现。从全国来看,预计整体市场最早将于二季度企稳。”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称。
多地支持住房改善
进入2023年,为更有效地激活住房消费,多地对购买力较高、购房需求更坚挺的改善型购房群体给予更多关注。
据第一财经不完全梳理,截至2月1日,在重庆、河南、江苏、辽宁、广东等省份以及上海、深圳、昆明、济源等地区陆续召开的区域住建工作会议或稳经济会议中,或在当地发布的相关文件中,均明确提出,鼓励改善型住房消费。不过,因为楼市阶段性特征不同,热点和非热点地区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差异。
其中,在房价高企的经济大省和热点城市,当地政府不约而同地将政策重点放在废除不合理的限制性政策和降低换房门槛上。
比如,苏州市1月31日出台《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记者注意到,在1月中旬江苏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中,亦然相同表述。
广东1月28日召开的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今年将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住房消费提供便利。按规定落实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及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另据重庆市政府1月初发布的“稳经济政策包”,涉及房地产领域的27条举措中,多项内容与改善型购房有关。
具体包括:调整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落实差别化房地产税收政策,家庭新购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优化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认定。居民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将所在区县的住房纳入套数核查范围等。
支持“先买新再卖旧”,也是重庆市鼓励当地家庭购置改善性住房的举措之一。根据上述稳经济政策包,对拟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地产企业可延长认购期,支持其出售原住房;对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纳入住房贷款套数核查范围。
重庆之外,截至目前,广州、深圳、武汉和浙江等多地商业银行也推出了“带押过户”业务,以激活当地“卖一买一”的换房需求。
而在非热点和低能级城市,由于当地居民购买力有限,多地政府将“激活改善型住房市场”的落脚点放在了市外购房需求上。
比如,1月20日,昆明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市域外营销,提升新建小区优质医疗、教育资源配套水平,吸引省内外中高端购房群体加快回流。
也有楼市遇冷的地区为改善型购房者发放购房补贴。根据河南济源示范区1月19日印发的《2023年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在政策出台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对购买(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户型的,给予15000元/套补贴。
居民愿意换房、再置业了吗?
去年下半年以来,除个别城市外,多数城市的限贷政策已逐步放宽,一些二线城市主城区和一线城市部分非核心区域的限购政策亦得到调整,但这些政策效果并不显著。
进入2023年,地方政府继续“因城施策”地取消不合时宜的购房资格限制性政策。与此同时,多地开始聚焦于从信贷等政策入手,增加改善型购房者的消费能力。
在农历春节之后,核心二线城市降成本措施传导加快。其中,郑州、沈阳、厦门、福州、珠海、天津等符合房贷利率下调要求的城市,相继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4%以下,进入“3”阶段;也有城市在二套房认定、贷款首付比例上做出调整。
以湖南为例,1月31日,当地召开2022年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合理确定各市州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下限。目前,全省13个非限购市州的首付比下限均降至首套20%、二套30%;1个限购市(长沙市)的首付比政策下限首套30%、二套降至40%。
此前,长沙执行的首付比例为,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此次新政后,长沙二套房首付比例有所下降。
除了商业贷款外,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是地方政府发力的方向。比如,根据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信贷政策持续优化之下,一些有购买力的观望者开始酝酿购房计划,但也有观望者选择暂缓入市。
“确实遇到了一些观望已久、有迫切换房需求的家庭近期又开始看房了。”一名天津某头部房产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2月1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当地首套房贷利率可以做到3.9%。房贷成本的降低,叠加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带押过户”政策,缩短一二手房交易时间,一些换房年轻夫妇考虑先将手头的一套房产转给父母,再以首套利率置换新房。“整个置换流程,大概半个月就能走完。”
不过,武汉光谷片区某房产中介小王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在当地开始有购买二套房或者换房打算的客源依然寥寥。
据他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当地多项楼市利好政策已密集释放。比如,武汉首套商贷利率已在去年年底降到了3.9%。在光谷等热门片区,由于处于二环外,近期又被调整为非限购地区,意味着首套房首付比为二成。但即便如此,市场依然没有掀起太多波澜。“一些近期交付的楼盘,质量问题堪忧;此外,从房价一直看涨到房价跌跌不休,购房者心态变了。”
在中国城市经济学会房地产专委会主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王业强看来,当前,部分刚需和首改群体仍持观望态度的背后,可能存在多层次的原因,如房企爆雷、烂尾问题引起的购房信心不足问题,又如受疫情冲击、收入下降影响,购房的支付能力不足等。
“解决的措施应重点关注如何进一步优化调控措施,以恢复市场信心。同时,各地要积极响应中央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继续扩大对置换改善购房群体的金融信贷支持。”王业强称。
而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民银行调统司原司长盛松成则认为,楼市不仅需要研究房地产领域的政策措施,也应与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相结合,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
对此,他近日在第一财经撰文称,积极的财政政策应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并着力促进内需增加,缩短经济实现内生增长的时间,这是改善居民预期和提高收入的根本途径。同时,房地产领域仍应保持政策定力,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同时,继续帮助行业度过困难期,但要避免过度刺激市场。此外,还应增加与市场的政策沟通,对未来我国房地产转型方向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这也有助于缓和市场的观望情绪。